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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6-10-10

发文单位: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文  号:职评考函[2006]55号

发布日期:2006-10-10

执行日期:2006-10-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官管理暂行办法》(厅职评字(2006) 309号),拟举办10期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委托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从2006年10月20日起,至2006年12月18日止(各期考官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地址:北京东燕郊,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三、培训内容

  (一)机动车检测维修相关 传真:010-61591867

  附件:各期考官培训时间安排表

  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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