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文 号:渝经运行〔2006〕35号
发布日期:2006-9-30
执行日期:2006-9-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大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三季度,我市遭遇百年不遇的高温干旱灾害气候,全市工业战线在积极抗旱救灾的同时,科学合理调度,精心组织生产,努力拓展市场,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预计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589亿元,为全年目标的71%,同比增长19.6%;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2219亿元,为全年目标的75%,同比增长25.5%;实现利润97亿元,同比增长21%.四季度是全年生产冲刺的“黄金季节”,完成进度好的要继续抓住市场机遇,开足马力生产,完成差的要迎头赶上,也是为明年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完成全市经济总目标,四季度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建议目标为732.5亿元,占全年目标的25%,其中10月234.4亿元,11月241.7亿元,12月256.4亿元;产销率98%以上。各地区、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在四季度的工作中,应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防大汛抗大涝准备工作,高度警惕可能发生的严重暴雨洪灾,切实改进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加强生产调度协调,组织好原材料,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保持工业生产连续性,搞好放假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
3.大力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产成品合理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加大应收帐款催收力度,做好资金优化利用。
4.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作好煤电气运综合协调和保证供应工作,特别是三峡船闸完建期限量过闸运输,企业要调整好销售策略和渠道,积极应对运输矛盾。
5.开展市场调查,做好今明两年的经济预测和分析,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2006年四季度重庆市工业生产建议目标(市级以上)
2.2006年四季度重庆市工业生产建议目标(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