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文 号:玉政[2006]28号
发布日期:2006-9-26
执行日期:2006-9-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玉田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玉田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概念与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2.2 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3 县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2.4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职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
3.2 监测
3.3 报告
3.4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2 启动条件
4.3 响应措施
4.4 信息处理
4.5 指挥和协调
4.6 紧急处置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4.11 新闻报道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奖励与抚恤
5.3 社会救助
5.4 保险
5.5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与演习
7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的普及工作。
(2)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本单位生产、储存或者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6.4.2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关部门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后备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内容列入本级行政干部培训课程。
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技术等系列教材。
6.4.3 演习
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习。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演习结束后,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向县安委会提交书面总结。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变化情况,以及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乡镇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