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文 号:渝商委发〔2007〕176号
发布日期:2007-7-27
执行日期:2007-7-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管理部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高新区经济局:
2007年7月17日上午,重庆锡江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南岸区南坪金山支路)位于巴南区渝南大道27号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因暴雨大量进水,金属钠、红磷等危险化学品遇水发生燃爆事故,经过各级有关单位的连续艰苦奋战,才将事故有效控制,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这一事故对全市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安全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自查整改。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是安全事故高发的高危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各地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对照有关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