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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07-20

发文单位:江苏省粮食局

文  号:苏粮电[2007]8号

发布日期:2007-7-20

执行日期:2007-7-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7)7号)转发给你们,并请结合《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山西稷山县粮库受淹造成粮食损失的通报》(国粮办展(2007)122号)及《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防汛抗洪的紧急通知》(苏粮电(2007)7号)一并贯彻执行。当前淮河流域洪水泛滥成灾,我省洪泽湖周边地区水位偏高,一些粮库围墙被洪水浸泡,防汛形势仍然严峻,各级粮食部门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各地要防止松一口气的麻痹松懈思想,时时刻刻都要做到未雨绸缪,以增强防汛工作的主动和创造性,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汛期未过,即进入伏季高温,各级粮食部门还要督促粮食企业对新入库粮、高水份粮、露天囤垛存粮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入库粮食安全度夏。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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