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时间:2006-09-12

发文单位:青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9-12

执行日期:2006-9-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青阳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做到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扎实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战结合,专兼结合;依靠科技,提高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青阳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安全监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质监局、发改委、建委、气象局、民政局、工会、有关乡镇政府、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领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演习、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协调参加事故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善后事宜。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县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2、 县公安局(消防中队、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协助伤员搜救。

  3、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定点医院和受伤人员专业治疗方案,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伤亡人员情况的统计和化学事故有害物质的毒性鉴定。

  4、县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5、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县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参加救援行动;参与化学事故中涉及压力容器类的调查处理。

  7、县发改委: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8、县建委:负责调派挖掘机、吊车、铲车等工程设备、设施以及建筑材料等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制定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城市燃气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9、县气象局:提供我县事故地区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有关气象资料。

  10、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11、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把握各新闻单位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12、县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有关乡镇政府、企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本辖区的救援工作的同时,配合指挥部的救援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救援情况。

  必要时根据事故的发展,请求池州市提供消防力量和重要工程设备的支持。

  (三)专业救援组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由县公安局、质监局、事故单位抢险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必要时请求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作为后援力量。其职责是: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理化性能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2、伤员抢救组

  由县卫生局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县卫生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或中毒的特点制定治疗与救护预案。

  3、抢险救援组

  由县公安局(消防中队、交警大队)、环保局、建委、质监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企业抢险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根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由指挥部指定配合和参与部门。必要时请求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作为后援力量。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等工作。

  4、安全疏散组

  由县公安局、事故单位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

  由县公安局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不遭人为破坏,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撤离现场工作区域的人员进行清点。

  6、物资供应组

  由县发改委、县交通局、民政局、建委等部门及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县发改委负责。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抢险抢救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抢救物资。

  7、善后工作组

  由县民政局、公安局、工会、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当地政府、事故单位组成,由事故当地政府负责。其职责是:核实伤亡人员数量、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由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当地政府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预案启动条件

  1、当事故单位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由指挥长下令启动本预案。

  2、重大危险源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由指挥长根据事态情况下令启动本预案。

  四、事故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向县安全监管、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报告,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县安全监管局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掌握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3、当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应立即请求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二)报告

  各成员单位以应最短的时间快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组建专业救援组

  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相关专业救援组,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工作区域划分

  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以及气象条件等进行数据分析后,把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以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

  3、应急救援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五、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全监管局。

  (二)本预案作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及自身职能制定相应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同时启动。

  (三)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本预案与《青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