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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月饼市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7-09-18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7-9-18

执行日期:2007-9-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一年一度的中秋将至,月饼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为规范月饼市场秩序,杜绝月饼市场出现的过度包装、搭售其他物品等现象,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执行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月饼市场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生产者要严格按照GB1985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原辅料应符合国家 、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过度包装、搭售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于9月底前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月饼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月饼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节日市场稳定以及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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