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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1-01-19

发文单位: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19

生效日期:2011-1-1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雅安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 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之中;要经常组织本辖区驾驶员、车主开展交 通安全教育学习;要在主要道路、学校、场镇、车站、码头及人口密集场所开设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牌、栏,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道路是指县道、乡道和通村通组道路。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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