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文 号:国核安办[2006]102号
发布日期:2006-9-1
执行日期:2006-9-1
生效日期:1900-1-1
上海安德森·格林伍德·克罗斯比阀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更换的请示》(核06年1号文)收悉。经初审,我局认为你单位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立项审查。
经我局研究,决定由苏州核安全中心作为主审单位承担你单位申请的技术审查,负责审评申请文件、提出审评问题、编写资格申请评价报告,并参加我局组织的审评对话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
段红卫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设备处
电话:(010)66556368传真:(010)66556366
主审单位负责人:
陈徐坤苏州核安全中心
电话:(0512)68606012传真:(0512)68282224
在技术审查过程中,你单位不得与苏州核安全中心有任何经济往来,否则我局将终止你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