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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时间:2006-08-31

发文单位:莱芜市人民政府

文  号:莱政发〔2006〕65号

发布日期:2006-8-31

执行日期:2006-8-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莱芜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莱芜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莱芜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 ,制定本预案。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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