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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8-21

发文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自府办发〔2006〕59号

发布日期:2006-8-21

执行日期:2006-8-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在成都等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22号)精神,促进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决定在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工业园区和贡井工业园区开展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建立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自贡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协调我市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国庆担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声严及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委、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联、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委员。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为召集单位,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有关单位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三)各试点工业园区所在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三、试点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摸底调查、宣传阶段(2006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31日)。试点园区及其所在区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做好试点园区内企业户数、企业性质和企业职工人数的调查统计以及企业 和政策,造成职工利益受损的,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取消其“自贡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称号,属省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授牌的,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报省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取消其“四川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称号,收回奖牌并向社会公布。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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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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