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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苏分公司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在夏粮托市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7-07-20

发文单位:江苏省粮食局 中储粮江苏分公司

文  号:苏粮电[2007]9号

发布日期:2007-7-20

执行日期:2007-7-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中储粮各直属库、中心库:

  现将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在夏粮托市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的通知》(国粮电[200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抓紧贯彻落实。

  一、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苏北主产区已进入夏粮收购高峰期,相关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交售放心粮、明白粮。要督导收储企业准确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人为压级压价、低收高报,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利益。仓容紧缺的地方,要抓紧做好促销压库、腾仓并囤工作,想方设法挖掘仓容潜力,努力满足农民的售粮需求,仍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近期我省连降暴雨,防汛抗涝任务艰巨,各地要做好在库粮食的安全保管工作,对收购入库的夏粮要一收就管,责任到人,并制定好应急方案,避免出现坏粮事故,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夏粮收购检查的通知》(苏粮法[2007]22号)要求,继续加强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有关规定的,一旦发现,必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近期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的要求重点对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积极做好准备,迎接对托市小麦的验收确认。我省对托市小麦验收确认工作,拟于8月份自南向北分地区分阶段组织实施。各地要提前做好入库粮食的数量核实和粮面平整工作,明确专人落实好收购原始单据、相关帐卡的整理装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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