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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防汛抗洪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7-07-10

发文单位:江苏省粮食局

文  号:苏粮电〔2007〕7号

发布日期:2007-7-10

执行日期:2007-7-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入梅以来江淮流域普降大到暴雨,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我省出梅时间将推迟,未来几天江淮和沿江地区将有两次明显降雨过程,淮河上游地区有约200亿方洪水即将进入洪泽湖,全省防洪排涝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做好粮食行业防汛抗洪工作,7月9日省粮食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全省粮食行业防汛抗洪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完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防汛工作领导

  防汛工作是全省粮食行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省粮食局决定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元慧;

  副组长:严长俊、于国民、卢保全、王建国、刘成龙;

  成员:何广龙、张生彬、孙燕、赵云芳、张国钧、王刚。

  为加强对全省各地粮食部门防汛工作的指导和巡查,省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汛工作实行分片负责。

  王元慧、刘成龙——南京;

  严长俊——连云港、徐州;

  于国民——扬州、泰州、南通;

  卢保全——苏州、无锡、常州、镇江;

  王建国——淮安、盐城、宿迁。

  省粮食局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主要负责了解天气水情变化、实行夜间防汛值班、上下联络搜集防汛信息、组织调度人员参与一线抗洪抢险。

  办公室主任:何广龙;

  成员:聂恒勇、周军、张志平、章长发、李善良、黄熙荣、田正全、戴文明、高巍、汤伯进、赵广沭、李玉虎、吉德轩。

  联络员:章长发。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进一步建立组织体系,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应急预案,狠抓防汛重点,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各市粮食局要充分认识当前汛情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心理和侥幸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明确各级粮食局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防汛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粮产[2007]28号)精神,以县粮食局为重点建立组织指挥系统,以各类粮食企业为重点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各地要认真排查防汛的重点单位和部位,提前检修防汛设施,备足防汛用具,坚决做到分片包干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各市粮食局要加强对所属县粮食局及直属单位应急预案的检查督促,确保组织、物资、人员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坚持值班制度,加强防汛巡查,坚决防范发生各类灾情

  省粮食局实行防汛24小时值班,坚持每天上班早报和下班晚报制度,防汛办公室成员随时待命奔赴基层一线抗洪抢险。各地粮食局和各类粮食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了解辖区和单位的防汛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雨、水、灾、险状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基层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防汛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组织排除。各级领导要注重检查值班情况,严防擅自离岗、脱岗。防汛期间各地要坚持日报制度,各市粮食局要在每天下午3-5时向省局报告防汛排涝情况,险情灾情发生后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防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讯随时随地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情,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精心组织救灾,全力以赴把洪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各市粮食局接此通知后,请将本地区及重点县(市、区)的防汛应急预案于7月11日17:00前报省粮食局备案。

  特此通知,请即贯彻落实。

  省粮食局防汛值班电话(传真): 025-83437624

  二○○七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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