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财建[2010]219号
发布日期:2010-5-26
执行日期:2010-5-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
一、节能汽车推广车型及企业条件
(一)发动机排量为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混合动力汽车和双燃料汽车);
(二)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
(三)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如下:
整车整备质量(CM) kg | 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或装有手动档变速器的车辆 L/100 km | 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或装有非手动档变速器的车辆 L/100 km |
CM≤750 | 5.2 | 5.6 |
750<CM≤865 | 5.5 | 5.9 |
865<CM≤980 | 5.8 | 6.2 |
980<CM≤1090 | 6.1 | 6.5 |
1090<CM≤1205 | 6.5 | 6.8 |
1205<CM≤1320 | 6.9 | 7.2 |
1320<CM≤1430 | 7.3 | 7.6 |
1430<CM≤1540 | 7.7 | 8.0 |
1540<CM≤1660 | 8.1 | 8.4 |
1660<CM≤1770 | 8.5 | 8.8 |
1770<CM≤1880 | 8.9 | 9.2 |
1880<CM≤2000 | 9.3 | 9.6 |
2000<CM≤2110 | 9.7 | 10.1 |
2110<CM≤2280 | 10.1 | 10.6 |
2280<CM≤2510 | 10.8 | 11.2 |
2510<CM | 11.5 | 11.9 |
(四)推广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及服务;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辆,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三、推广资格申请和确定
(一)节能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提出推广资格申请(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节能汽车推广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告节能汽车推广目录。
四、补助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推广企业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推广信息(具体格式见附件2)上报财政部。
(二)财政部根据节能汽车月度推广信息,预拨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推广企业。
(三)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清算报告和专项核查情况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四)财政部根据节能汽车推广工作进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标识的加施
推广企业应按本细则规定的样式和内容(见附件3),在推广车辆上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
六、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其中,燃料消耗量水平检查按照国家标准检测试验方法进行,采取市场抽查的方式,经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定待检车辆并明确“车辆识别代号”后,由推广企业提供、运送至指定检测机构并负责回收。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申请报告
2.______年_____月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内容和样式
附件1
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企业所在地: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
编制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提出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本三份,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二、推广车型基本情况
三、推广网络信息汇总
四、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
与申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表
生产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生产企业法人代表 | 注册商标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
所有制性质 | 注册资金(万元) | ||
上级主管部门 | 固定资产(万元) | ||
企业人数 | 研发人员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制造单位名称 | |||
生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 | |||
最近三年汽车销售量(万辆) | 前一年 | 前二年 | 前三年 |
最近三年汽车销售收入(万元) | 前一年 | 前二年 | 前三年 |
最近三年节能汽车销售量(万辆) | 前一年 | 前二年 | 前三年 |
最近三年节能汽车销售收入(万元) | 前一年 | 前三年 | 前三年 |
(包括节能汽车产能、管理水平、研发能力、质量保障能力、资信状况、销售网络和组织体系、售后服务条款及能力、社会责任、推广方案,限4000字) |
推广车型基本情况
序号 | 生产企业 | 公告序号 | 通用 名称 | 车辆型号 | 排量 (mL) | 额定载客人数 | 变速器 | 最大设计总重量 (kg) | 整车整备质量 (kg) | 燃料消耗量 (L/100 km) | |
型式 | 挡位数 | ||||||||||
推广网络信息汇总
序号 | 销售机构名称 | 销售机构详细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手机 | E-MAIL地址 | 性质 (直销/经销/代销) |
附件2:
______年____月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本次申请预拨:(万元) | 本月推广数量(辆) | |||||
以前累计预拨:(万元) | 累计推广数量(辆) | |||||
品牌 | 整车整备质量(CM) (kg) | 车辆型号 | 排量(L) | 燃料消耗量(L/100km) | 推广数量(辆) | 补助金额 (万元) |
合计 |
______年____月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销售信息汇总表
序号 | 消费者 | 消费者电话 | 销售车辆品牌 | 销售车辆型号 | 车辆识别代号 | 销售单价 | 发票号 | 销售 时间 | 销售 地点 | 经销商 名称 | 销售商 电话 |
附件3: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内容和样式
(一)标识的名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二)“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
(三)“企业名称(或简称) 品牌 车辆型号” ;
(四)“综合燃料消耗量:XXX L/100 km,政府补助金额:3000元”。
二、标识的样式
(一)字体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字体SimHei、字号44、对中;
“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车型)”:字体SimHei、字号20、对中;
“企业名称(或简称)、品牌、车辆型号”:字体SimSun、字号16或根据字数自定并注意画面平衡;
“综合燃料消耗量:,政府补助金额:”字体SimHei、字号15,“XXX L/100 km”字体SimSun、字号15,“3000元”字体 SimSun、字号15.
(二)尺寸
148mm(宽)×148mm(高)。
(三)颜色
绿色:(CMYK:95.0.100.27)、边框、中心图案
白色:其余部分
(四)边框:左7.5 mm、右7.5 mm、上7.5 mm、下7.5mm
三、标识的印制
(一)标识由生产企业自行印制,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二)粘贴在车辆本体上的标识的图案、规格、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且应清晰可辨;使用在车辆本体以外的标识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也可单色印刷。
四、标识的粘贴
标识应粘贴在车辆内部侧车窗或风挡玻璃上、不对驾驶员视野构成影响、靠近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的显著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