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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发改电[2010]166号
发布日期:2010-4-13
执行日期:2010-4-1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提高后的价格水平见附表),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