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关于朝鲜半岛局势的联合新闻公报

时间:2003-02-27

发文单位:俄罗斯联邦

发布日期:2003-2-27

执行日期:2003-2-27

生效日期:1900-1-1

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和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伊万诺夫对朝鲜半岛局势深表关注。

本着促进加强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真诚愿望,中俄呼吁有关各方作出必要努力,和平、公正地解决朝鲜半岛问题。

双方强调,保持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地位、维护半岛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制度和维护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

双方指出,美国与朝鲜开展建设性平等对话对解决“朝核问题”和实现美朝关系正常化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认为,朝鲜北南双方应继续积极对话和进一步合作。上述进程是对保障朝鲜半岛乃至整个东北亚局势健康发展的实质性贡献。

双方注意到朝鲜表示无意发展核武器和美朝均表示愿意和平解决有关问题。

双方重申,中俄愿尽一切努力推动朝美对话,并愿在双边和多边领域积极推动朝核问题的政治解决,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

中俄愿继续发展同朝鲜和韩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与合作。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