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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虎城副部长在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筹备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时间:2007-06-06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文  号:商贸字〔2007〕111号

发布日期:2007-6-6

执行日期:2007-6-6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2007年5月25日,高虎城副部长在广西北海出席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筹备工作会议并作讲话,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做好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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