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信息委
发布日期:2006-7-17
执行日期:2006-7-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公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公布),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市场,促进电子认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信息产业部决定于2006年4月至10月,组织检查组对《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为做好本市年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主要内容
一是 )上查阅。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为各有关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反映本市CA或相关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并按照信息产业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解释工作。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