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粮食局
文 号:皖粮网财函〔2007〕26号
发布日期:2007-5-28
执行日期:2007-5-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粮食局:
近年来,各级粮食部门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托市粮购销,粮食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财务状况明显好转,企业财务费用资金逐渐增大。但是,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是补贴形成的利润,是政策性经营的结果,应当将来之不易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千万不能因当前股票火爆,头脑发热将企业费用补贴资金和信贷资金炒股票,以致增强企业的金融风险,甚至可能造成违规、违纪现象。省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开展“效益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大粮食财务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国有粮食企业挪用财政补贴资金和信贷资金参与股票炒作,对发现的,要坚决制止,防止资金损失。拒不听取劝告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和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