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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商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月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07-05-09

发文单位:湖南省益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7-5-9

执行日期:2007-5-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商务(经贸)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7]4号文件),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采取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进行。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决定建立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月(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情况月报采取表式报表报送,填报单位为各区县(市)商务(经贸)局。

  2、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的内容按月认真填报,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

  3、每个季度结束后下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农家店建设情况文字材料,内容包括完成农家店规划数、主要措施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季度打算等。

  4、各单位在扎扎实实搞好农家店建设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报表报送制度,并安排专人从事此项工作,圆满完成报表报送任务。

  特此通知。

  益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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