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常政发〔2006〕88号
发布日期:2006-6-20
执行日期:2006-6-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奖励比例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奖励比例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加快企业搬迁进度,加大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奖励力度,现就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奖励比例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常州市国土局、常州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