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文 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发布日期:2009-9-7
执行日期:2009-12-1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九月七日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 格式,由海油安办统一式样。
第一百一十九条从事内陆湖泊的石油开采活动,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本细则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