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2007-4-19
执行日期:2007-4-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粮食局:
为精减文件,省局从现在起实行政务信息按季度通报制度。
1月份各地报送政务信息239条,省局采用58条。其中黄山市粮食局报送信息39条,采用10条,得当月最高分99分。
2月份各地报送政务信息158条,省局采用22条。其中蚌埠市粮食局报送信息18条,采用3条,得当月最高分53分。
3月份各地报送政务信息300条,省局采用87条。其中蚌埠市粮食局报送信息34条,采用8条,得当月最高分99分。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