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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维护保障办法(暂行)》的通知

时间:2007-07-12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包府办发〔2007〕141号

发布日期:2007-7-12

执行日期:2007-7-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维护保障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信息维护工作,并于8月22日开始上报各自所承担的维护信息。

  联 系 人:邬济安

  联系电话:0472—5155747、 5155372

  E——mail: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包头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政府网站信息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与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信息保障机制,加强包括由政府网站、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网站构成的网站体系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信息维护保障方式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做好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政府网站信息保障以栏目维护、网站链接为主,以栏目报送、共建、网上抓取等方式为辅。

  (一)栏目维护。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按照《包头政府网站信息维护责任明细》(详见附件)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信息维护系统和邮件系统进行维护。

  (二)网站链接。将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网站及其主要栏目内容与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直接链接。

  (三)栏目共建。热点专题类栏目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政府网站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建。

  (四)网上抓取。由信息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网站自动抓取信息,导入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信息维护保障措施

  (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应指定政府网站信息维护保障工作的分管领导、承担部门和信息维护人员,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同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信息化促进中心(包头政府网站)。切实按照《包头政府网站信息维护责任明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维护。同时,要积极配合共建栏目的制作,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的保障工作。

  (二)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各部门要强化本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充实网站内容,确保相应保障信息到位;要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功能。

  (三)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委办局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把关,防止涉密和敏感信息上网,保障信息安全。

  (四)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安全可靠进行,市保密部门作好协防工作。

  四、考核和奖惩

  (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委办局向政府网站上报信息情况,与政府网站共建专题栏目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情况将作为对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委办局领导班子信息化建设年终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

  (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委办局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情况,与政府网站共建专题栏目的情况列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考评内容,计入考核总分。

  (三)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以及各委办局网络评比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向政府网站上报信息、共建栏目情况列入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以及各委办局网站评比内容。

  (四)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信息维护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在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对迟报、漏报、误报、虚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以及不能按《包头政府网站信息维护责任明细》要求及时维护信息的,将视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五、建立长期培训与交流机制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每年组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以及各委办局信息维护保障责任人、单位网站建设维护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聘请专家就政府网站发展现状、前景、解决方案以及网上政务、技术开发等做专题讲座。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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