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温政办〔2007〕105号
发布日期:2007-6-30
执行日期:2007-6-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我市各地、各部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6)74 号),结合实际,按照“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2006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9743户,累计疏导登记无证无照经营64690户,进一步形成了整治无证无照的高压态势。同时,坚持边整治、边规范、边巩固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较好地巩固了清理整治成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161 号),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市2006年度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工作进行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瓯海区政府(90分)一等奖;龙湾区政府(89.6分)二等奖;平阳县政府(89.1分)、永嘉县政府(89.1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89.1分)三等奖。
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新情况,落实新措施,切实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在下一步的清理整治行动中,继续坚持解决存量、杜绝增量,逐区逐片、逐街逐户进行地毯式清查,反复梳理,不留死角,做到清理一片、整顿一片、规范一片、巩固一片,扎扎实实做好各行各业的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工作。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