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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选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3-20

发文单位: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文  号:农机监(装)发[2009]7号

发布日期:2009-3-20

执行日期:2009-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监理总站(站、处、所、队),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经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意,我站开始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选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的选定工作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办法》可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网话农机/2009032012084399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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