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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02省道余杭段改建工程二期路面修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通知

时间:2008-10-21

发文单位:浙江省交通厅

文  号:浙交〔2008〕262号

发布日期:2008-10-21

执行日期:2008-10-21

生效日期:1900-1-1

杭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组织02省道余杭段改建工程二期路面修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请示》(杭交(2008)90号)悉。根据《浙江省交通审计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浙交(2008)31号)、《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浙交(2004)474号),为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批复竣工决算,不得办理竣工验收”规定,根据你局要求,现就02省道余杭段改建工程二期路面修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02省道余杭段改建工程二期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延伸审计其他相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重点审计该“四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二)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三)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四)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审核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五)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六)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情况。

  (七)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和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以及投资效益等有关情况。

  三、审计组织

  (一)根据《浙江省交通审计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浙交(2008)31号)有关规定,经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代理招标,确定02省道余杭段改建工程二期路面修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请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与审计机构抓紧签订审计(含审价)业务约定书报厅备案,并认真配合组织实施。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对厅负责(要求出具详式审计报告),作为该建设项目正式审核办理竣工决算批复的依据;审计基本费用依据中标结果,按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的85%计付,纳入项目竣工决算。

  (二)审计结束后,请建设单位依据审计结果和《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浙交(2004)474号)有关规定,及时将调整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编报说明(附审计报告、项目建设依据等资料)汇编成册,一式二份报厅,正式申办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请通知项目有关单位,据此做好审计各项准备,并给予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交通厅联系(联系人:陈旭超,联系电话:0571-87802105)。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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