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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栗县委、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走廊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6-04-30

发文单位: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政府 中共上栗县委

发布日期:2006-4-30

执行日期:2006-4-30

生效日期:1900-1-1

  为了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抢抓机遇,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切实提高工业走廊的档次,按照“适当造势,县里抓总,分块实施,追求实效”的总体思路,将彭高收费站至福田跃星村工业走廊建成有特色、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工业走廊,为我县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开发为重点,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抓住市场机遇,在工业走廊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投资主体上实现新突破,在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确保工业走廊成为我县经济建设的“特区”。

  二、目标任务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生态型、环保型”的目标,建设上栗工业走廊,推动全县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我县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上栗经济在萍乡乃至全省的综合实力。

  1、加强工业走廊建设规划,提高区位优势,优化投资环境。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求用五年时间,以高新技术为主,引进资金40亿元,到2010年,落户企业达200家,产值达到60个亿,安排就业2万人以上。

  3、加快项目工程建设,形成以机械、建材为主,以电子、冶金、通信设备、陶瓷、医药、化工为辅的产业格局。

  4、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提高土地的投入强度以及投入产出比,每亩土地的销售收入要达到50万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采取“统一载体、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的模式,科学规划,注重长远,努力提高工业走廊的发展质量,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益一片,高效节约用地,形成企业聚集,独具特色的工业走廊。

  第一阶段:适当造势。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工业走廊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掀起工业走廊投资热潮。

  第二阶段:完善规划。高标准做好工业走廊的规划设计,制订工业走廊的近期和长远规划,以高新技术、龙头企业、企业品牌为主体,有规划、有步骤实施,形成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工业走廊。

  第三阶段:分块实施。工业走廊全长约5000米,沿319国道两侧各拓宽400米,总面积约5000亩,其中县政府负责开发建设l000亩,其它乡镇各负责400亩,垦殖场负责300亩。工业走廊县乡(镇、场)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利益共享,企业所产生的税收由县乡(镇、场)按一定比例分成。工业走廊所在地以外的乡镇场引进落户工业走廊的企业,所产生的税收由企业引进乡(镇、场)与企业所在地乡(镇)按一定比例分成。

  第四阶段:特色招商。围绕招商引资主战略,坚持内外资并举,大中小并举,多产业并举,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和长株潭地区,拓展港澳台地区。同时,组织招商引资考察团,外出洽谈项目,大搞上门招商、关系招商,促成外引内联,使工业走廊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第五阶段:部门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土地、环保、林业、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一律实行“一站式”服务,以文明、高效、快捷、诚信的工作作风服务于工业走廊的各企业,使工业走廊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四、具体要求

  1、入廊项目要求。入廊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与企业配套项目和企业集群项目。对优势项目,不受投资规模限制,并优先安排进廊,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要在300万元以上。工业走廊内不搞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占地面积大而附加值低的项目。项目建设用地初审由县招商局负责。

  2、走廊投入产出。走廊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达到每亩50万元以上,要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利税、高成长性项目,提高走廊的整体经济效益,使走廊每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8亿元以上,每平方公里税收0.5亿元以上。

  3、项目建设进度。对大型骨干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要根据投资规模大小,合理确定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分阶段推进,按时建成投产。其它项目原则上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半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对超过时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法对占用土地进行调整或收回,避免土地闲置。

  4、科学合理用地。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指导思想,强化土地集约化使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业走廊规划要适应产业升级、产业集聚、产业配套的需要,为大型骨干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配套产业项目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进入走廊项目必须按照走廊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7%,走廊容积率最低达到0.5,建筑系数不低于30%,走廊绿化控制在总面积的20%以内。轻工类企业厂房原则上不少于三层,重工类企业提倡建二层以上厂房。

  5、基础设施利用。走廊的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要与提高集约化水平相衔接,与产业集群的协调发展相衔接。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以道路、水电、通讯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仓储货运、“三废”综合利用为内容的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优化布局,完善配套,联建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努力打造精品工业走廊。

  6、强化产业规划。要高度重视工业走廊的产业规划工作,按照“找准区域优势,规划产业方向,承接梯度转移,把握发展趋势,突出招商重点”的要求准确定位。在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注重配套产业的相互协调。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工业走廊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

  五、保障机制

  1、建立激励机制。制订工业走廊发展的优惠政策及各项奖励机制,建立工业走廊发展基金,奖励工业走廊企业纳税大户和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人员,并大力扶持企业的发展。各乡镇场、各部门都应大力支持工业走廊的建设,明确任务引项目,形成氛围促发展。

  2、改善融资环境。各银行和信用社应当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对经过认证确有信用度的企业,应当及时确定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加快工业走廊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培育孵化,使工业走廊的中小企业逐步达到融资条件,引导银行资金直接进入工业走廊。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工业走廊内有效益、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

  3、建设服务体系。工业走廊要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劳动用工、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建设。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创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孵化基地等,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建立和健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市场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到工业走廊投资创业,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工业走廊培养人才。按照“企业招工、学校代培、供需对接、渠道畅通”的要求,建立工业走廊企业劳动用工的市场运作机制。要加速信息化进程,逐步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中小企业、工业走廊信息服务系统。要组织开展广泛的经贸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引导和鼓励会计事务、 、财务、审计等专业化配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县成立上栗县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新产业办和花炮产业办。新产业办负责工业走廊的具体建设,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柳青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伍汝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主 任:何和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招商局局长

        彭北良  县经贸委主任

        李洪良  县经贸委副主任

        阳言升  萍乡高新技术工业园(北区)上栗办事处主任

  成   员:各乡镇场长

        阳宜春  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钟耀斌  县国土局副局长

        曾招松  县发改委副主任

        杨庆康  县财政局副局长

        兰惠萍  县公安局副局长

        林元东  县交通局副局长

        何宜萍  县文广局副局长

        黄宏伟  县招商局副局长

        彭仪林  县工商局副局长

        彭 勇  县国税局副局长

        邓秋生  县地税局副局长

        孙 彬  县技监局副局长

  2006年4月30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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