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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8-12-29

发文单位: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文  号:沪农机[2008]57号

发布日期:2008-12-29

执行日期:2008-12-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产业部、各直属单位: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切实把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关,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0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近日,河南省、云南省先后发生了两起较大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拖拉机均未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已进入农机冬检冬训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冬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切实把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关,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检验,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良好安全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及时用信件、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拥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同时,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具型号、号牌等,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配合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二、规范牌证核发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 等,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要针对冬季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载客、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冬春季节,农村人员出行增加,农资等货运任务繁重,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的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预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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