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文 号:沪农机[2008]60号
发布日期:2008-12-29
执行日期:2008-12-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08]7号)。现转发你们,望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农业机械化质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市农机质量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
附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意见
农机发(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已经进入中级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农机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农机农艺更加协调的阶段;也是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由依赖和占用人力资源向依靠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转变,机械化生产方式由原来的次要地位转化为主导地位的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不仅要注重量的增长,更要关注质的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是农业机械化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要求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当前农业机械装备质量不高、结构不尽合理、物耗能耗偏高、科技水平较低等问题,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有切实做好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水平,才能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也只有提高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提高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和使用效率,才能降低消耗,提高效益,让广大农民从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获取更多的利益。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农业机械化质量是农机产品自身质量和农业机械高质量运用的统一体,事关农业机械的使用效果和经营效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向农业机械化质量寻求支撑。只有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实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对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劳动强度的迫切需求,才能促进农业机械化和谐、可持续发展。也只有通过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积极排除农机安全隐患、降低机具故障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故障和质量纠纷,才能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
(三)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是促进农业机械化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公布实施,为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提供了 。法律法规是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相关法规建设工作,做好作业质量和维修质量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建立完善的质量法规体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质量管理规章。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充分运用好质量调查、投诉监督、维修管理等质量监管手段,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标准规范是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基础支撑。将标准化作为质量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作物、重点环节和关键技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快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机具报废的标准制定工作,尽快健全农业机械化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通过示范区建设、规范农机作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切实把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
(三)强化农机试验鉴定。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化质量保障的有力手段。农机鉴定机构要创新方法,提升水平,科学开展试验鉴定工作。科学规划鉴定体系建设,多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提升鉴定机构能力。鼓励引导鉴定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工作,让符合条件的省级鉴定机构参与部级鉴定,积极扩大部级鉴定规模。鉴定机构要加强协作,合理分工,优势互补。部农机鉴定总站要加强鉴定业务指导,积极做好部级鉴定的协调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质量调查。质量调查是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督的重要方式。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要求,依法组织开展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调查工作。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质量调查计划,明确质量调查的内容、范围、对象、时间和方法。周密组织调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试验检测,科学分析调查信息,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调查计划和调查结果在公布前要严格履行规定的备案程序,报农业部备案。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大农机零配件的打假力度,净化农机配件市场。
(五)高度重视投诉监督。投诉监督是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有效途径。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及时、高效、公正处理质量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要做好全国农机投诉工作,加强对各地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的业务指导。各地要定期分析汇总并上报投诉情况。
(六)加大机具推广力度。农机推广是农业机械化质量提高的重要措施。要围绕产业发展要求,积极推广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的先进机具,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的机具推广中取得新进展。要加强对《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机具质量,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引导,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机具的推广应用步伐。
(七)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农业机械化质量提高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多渠道争取投入,加强对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工作能力,为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机手的使用操作和维修保养技能,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新机具、新技术的使用要领,保障使用质量和效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加大对农机维修人员的培训,提升维修人员技能,保障维修质量。
四、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关于质量保障工作的规定,定期分析农业机械化质量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把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抓好抓实。
(二)做好统筹兼顾。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农业机械新产品研发、试验鉴定、普及推广、维修管理和作业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作用的发挥,促进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部门配合。农业机械化质量的提高要依靠多部门协作,共同促进。要加强与质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坚持农机与农艺结合,加强农业机械化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运用试验鉴定、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系统有效力量,加强统一协调,共同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大投入力度。把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纳入各地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保障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经费,加大农业机械化质量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强化农业机械化质量检测鉴定装备设施建设,保障试验鉴定、质量调查、投诉监督、维修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业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