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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报送国家建筑节能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11-20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20

执行日期:2008-11-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各单位、各直属单位,市房地产、勘察设计、建筑业等行业协会:

  根据省建设厅建办设字(2008)7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科电(2008)117号《关于组织推荐报送建筑节能项目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杭州地区建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推荐申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申报表请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因时间紧,项目申报材料请务必于11月27日前以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我委科教处。现将申报类型和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建筑节能项目的类型

  (一)新建建筑节能项目。主要包括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农村农房建设中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符合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经过能源审计,确认为高耗能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商业、服务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作为节能改造项目。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要求,利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热及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利用太阳能公共区域照明技术;沿江、海、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及水泵热泵技术;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的工程可作为建筑节能项目。

  二、建筑节能项目的申报条件

  1、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应大于10万平方米。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应大于8000平方米。

  3、大型商业、服务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应大于2万平方米。

  4、各类项目应于2010年6月底前开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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