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文 号:汕经贸[2006]107号
发布日期:2006-4-18
执行日期:2006-4-18
生效日期:1900-1-1
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意见》(汕府(2005)7号)、《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汕经贸[2005]355号)的有关要求,初评出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等6家企业作为第一批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内,对入选企业有异议的,请具实名(单位的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迳向汕头市经济贸易局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经济贸易局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地址: 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
邮政编码:515041
电话:0754-8992014
传真:0754-8992039
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入选企业名单(6家)
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自动化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
广东金明塑胶设备有限公司
附件1: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格式
填报单位名称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执法的行政机关
机关名称:
电子邮箱。
附件5: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联络员名单报表
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姓名 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注:请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市法制局(传真898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