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农业厅
文 号:浙农专发〔2008〕94号
发布日期:2008-9-22
执行日期:2008-9-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拟在全省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现就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选择。随着我省农业劳动力结构的快速变化,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我省已经到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关键时期。启动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旨在探索符合浙江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将一个行政区域整体建设成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有利于促进各类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应用,有利于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体现了现代农业下农业机械化从“以机代牛”到“以机代人”的重要转变,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发展理念,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目标
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适应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遵循农业机械化建设规律,因地制宜加快推广新农机新技术,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机制,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机械化示范区,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农业机械化水平。
——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加强农机与农艺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将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引进推广适应新型农作制度要求的机械装备,研究确定适宜机械化作业的栽培模式和作业标准。
——坚持与推进土地流转相结合。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布局,按照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统筹规划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机械化工作,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
——坚持与推进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装备与加快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并重,在着力推动农机存量增长与结构改善的同时,更加重视充分发挥机械化的效率优势,走共同利用、合作经营的发展道路。
——坚持与形成长效发展机制相结合。坚持依法促进、科学建设,强化质量、狠抓规范,注重创新、突出示范,不断巩固扩大示范区建设成效,着力构建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机科技水平、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建设完成15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市、区)、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街道)、20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村(基地、点),使之成为扶持政策的先行区、技术应用的集成区、发展瓶颈的突破区、行业管理的规范区、工作机制的探索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突出重点,着力提升粮油及十大主导产业机械化水平。各地要根据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确定农业机械化的主攻方向,集中力量实施扶优扶强战略,通过逐个推进各主要产区、主要产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整体提升区域内农业机械化水平。粮油产区重点推广水稻机插和油菜机收技术。蔬菜产区重点推广机械化育苗、移栽技术。茶叶产区重点推广茶园耕作、喷灌、修剪及茶叶加工技术与装备。水果产区重点推广采后分级、保鲜技术与装备。食用菌产区重点推广菌种培养拌料、采后处理等机械设施。蚕桑和中药材产区重点推广耕整、植保、灌溉及产后初加工机械。花卉苗木产区重点推广设施化栽培技术与装备。畜禽水产养殖区重点推广标准化生产、无害化处理的各种装备与技术。
(二)点面结合,着力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各地要依托“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农机化促进工程”以及农业(农机)科技项目,因地制宜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村和示范镇。以粮油生产机械化为主的要体现集中连片种植下全程机械化作业的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体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节本增效、抗病抗灾稳产高产的比较优势。以特色主导产业机械化为主的要体现配套机械装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省工节本效应,体现机械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增加附加值的比较优势。在示范村、示范镇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建设成为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申请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的要使示范村、示范镇涵盖85%以上的农业优势区域,并使核心示范区主要作物关键环节的机械化应用率达到100%.
(三)多措并举,着力增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力。大力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完善农机农艺协作机制,根据主导产业栽培模式、管理制度、加工标准,研究制定作业标准和农艺规范,确保配套机械化技术适用和到位。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租赁公司等服务组织,鼓励开展“全过程”或“菜单式”的社会化服务,有效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推进动态监理,狠抓安全宣教,着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提升农机科技水平、作业水平和安全水平,切实增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建设机制。省厅主要负责示范区建设总体布局、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区的具体实施,根据省里总体部署制定建设规划和推进计划。
(二)加大扶持力度。省厅采取政策倾斜、项目支持、技术帮扶等综合措施,集中力量扶持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和示范乡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村、示范镇建设。通过依靠政府、社会、农户多元投入的结合,保证示范区建设资金有来源。
(三)加强建设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的攻关小组,强化对机具配备、资金投入、绩效考核等环节的指导和把关,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建设经验,为示范区的辐射推广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