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 号:杭经资源〔2008〕347号
发布日期:2008-9-16
执行日期:2008-9-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全市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全市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请各地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并对上半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上升5%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名单附后)做好有针对性的节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企业分析和查找超耗原因,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执行整改措施的计划方案和各项措施具体完成时间(所有措施原则上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并对1-9月份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作出分析和预计。以上内容形成上报材料后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要按照省经贸委《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内容的要求,布置企业严格对照自查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情况、节能 执行情况和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对超耗企业,经贸部门要提出具体相应措施,以确保全年节能指标的完成。
请将各企业整改措施上报材料和各县(市)、区检查汇总材料于9月22日前报市经委。
联系人:陆夏峰,电话:85252076,传真:85252046.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2008年上半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同比上升5%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名单
上城区(1家) | 余杭区(8家) |
杭州西湖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西贝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下城区(1家) | 杭州佳昌服装印染有限公司 |
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 |
拱墅区(2家) | 杭州钱江五金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 杭州仇山漂土有限公司 |
滨江区(1家) | 杭州余杭临平印染厂 |
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 | 杭州天奇印染有限公司 |
开发区(1家) | 桐庐县(1家) |
拜耳杭州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桐庐石阜造纸有限公司 |
萧山区(18家) | 建德市(2家) |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建德市新安江镍合金有限公司 |
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 | 杭州友邦香料香精有限公司 |
浙江华东轻钢建材有限公司 | 富阳市(10家) |
杭州舒美尔氨纶有限公司 | 富阳五圣圆化工厂 |
杭州舒尔姿氨纶有限公司 | 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 富阳东辰生物有限公司 |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 | 富阳市东南纸业有限公司 |
杭州邦联氨纶有限公司 | 富阳光大纸业有限公司 |
浙江和合压延玻璃有限公司 | 杭州贝斯特化纤有限公司 |
杭州宏海纺织有限公司 | 富阳市乾新纸业有限公司 |
杭州益邦氨纶有限公司 | 杭州远大纸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康钙塑包装有限公司 | 杭州云森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杭州新晨颜料有限公司 | 浙江海通管桩有限公司 |
杭州天元涤纶有限公司 | 临安市(2家) |
杭州振亚纺织有限公司 | 杭州大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开氏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博达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福恩纺织有限公司 | |
杭州圣山实业有限公司 |
附件2: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类型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节能目标(40分) | 1 | 节能量 | 40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值得40分,完成目标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10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
节能措施(60分) | 2 |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 5 |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3分; |
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1分; | ||||
3.企业节能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 ||||
3 |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 10 |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3分; | |
2.每月对能耗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分,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2分; | ||||
3.制定节能奖惩制度,3分。 | ||||
4 | 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情况 | 25 | 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10%位的,得8分,位居前20%位的得4分,位居后10%位的不得分; | |
2.安排节能技术研发或推广利用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4分,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研发或与相关单位共同研发并有实质性成果,2分; | ||||
3.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4分; | ||||
4.没有应淘汰的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或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6分。 | ||||
5 | 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10 | 1.贯彻执行《节能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2分; | |
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分; | ||||
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定额管理制度,2分; | ||||
4.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制度,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分。 | ||||
6 | 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 10 | 1.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措施,2分; | |
2.建立能源统计台账,1分,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2分,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分; | ||||
3.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2分; | ||||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以及节能竞赛活动,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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