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宁政办发(2008)82号
发布日期:2008-7-18
执行日期:2008-7-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团市委等六部门拟定的《不酒后驾驶—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8)》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七月十八日
酒后驾驶—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平安南京、法治南京、文明城市创建以及“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为全市平安和谐建设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市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建委、监察局和团市委等六部门决定2008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主题为“不酒后驾驶”,现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实施“不酒后驾驶-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8)”的重要意义
2006年以来,全市以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为主题,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好转,交通拥堵有所缓解。但当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仍然比较普遍,特别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而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把不酒后驾驶作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集中攻坚,对缓解交通拥堵、维护交通安全、促进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打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的需要。饮酒能够造成驾驶人注意力分散、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驾驶操作准确度降低,严重威胁交通安全。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了酒后驾驶专项整治,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地方甚至呈蔓延之势。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当前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二是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迎接奥运盛会的需要。遵纪守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衡量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尺,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国际公认的最不文明行为之一。大力倡导不酒后驾驶等文明交通风尚,对于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以文明的形象、和谐的氛围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今年2月,民警赵宝成同志在查处交通违法时,被醉酒驾驶人驾车撞成重伤,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谴责酒后驾驶行为,强烈要求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切实净化交通环境。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学习英雄赵宝成,争做交通文明人”。 群众的期望和领导的要求是实施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强大动力和大好机遇。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形成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不酒后驾驶-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8)”的工作目标
在巩固深化不闯红灯和规范停车文明交通行动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坚决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使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目标为:
(一)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到90%以上、管理守法率达到95%以上。
(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宣传进社区、单位、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市民知晓率达95%以上,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全市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规范停车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交通标线、标志设置齐全、规范、有效。江南八区路口渠化率达到95%以上,信号灯安装率达到80%以上,三区两县分别达到85%和50%以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
(四)停车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百辆汽车标准停车泊位数得到增加;建立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停车难矛盾得到缓解; 三区两县中心城区停车秩序发生明显改观。
(五)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数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15%以上;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实施“不酒后驾驶-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8)”的具体措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紧密结合中央文明委部署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大力开展以“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以“祝福平安千万家”和“千万名驾驶人再教育”活动为载体,依托社区、居(村)委会开展入村入户宣传,确保每个家庭、每个车主、每个驾驶人受到一次教育。依托各类媒体播放专题节目、开辟专栏,邀请各界人士开展文明交通大讨论,大张旗鼓地宣传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深入探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专业运输单位驾驶人、私家车主开展签名宣誓活动,承诺不酒后驾驶,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积极倡导人人讲文明、重礼仪、守 手段,依法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凡酒后驾驶被查获的一律暂扣驾驶证、记分和罚款,醉酒驾驶的一律拘留。公安、监察、文明办等部门要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对公务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抄告其工作单位,督促严格教育管理。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一律将其列入重点管理人员名单。
3、加强现场处置工作。公安交巡警要依照法定程序做好检查、取证等工作,讲究方式方法,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查处酒后驾驶必须有2名以上民警在现场;拦车检查时,要注意观察车辆行驶状态,方法措施要得当,避免发生意外伤害;对驾驶人不停车的,不得强行阻拦,可以通知前方检查点拦截。要为一线执勤民警配齐酒精检测仪、约束带、警务通等必要的警械装备,遇有醉酒驾驶员对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有暴力抗法和袭击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对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使用武器,同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为依法打击酒后驾驶袭警违法犯罪提供证据。
四、切实加强2008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市六部门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年底对各区县、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排名通报;对工作措施扎实,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