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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时间:2008-07-08

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  号:浙江省政府令第248号

发布日期:2008-7-8

执行日期:2008-8-1

生效日期:1900-1-1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吕祖善
  二○○八年七月八日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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