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信息产业部
文 号:信计资检字[2006]04号
发布日期:2006-2-27
执行日期:2006-2-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
为了贯彻落实《 )。
(三)为掌握各地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请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结束后,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于2005年6月10日前报部资质办。
(四)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如期顺利完成。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电话:谢渡婴 010-68208248 宋宪荣010-68208244
刘学成 010-68207243 徐 佳010-68207242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