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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8-27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发〔2008〕83号

发布日期:2008-8-27

执行日期:2008-8-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石油和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阶段,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能源储量不足,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当前,石油和电力供应日趋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民正常生活的重要因素。尽管我省围绕节油节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改变,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人民生活势必受到影响。因此,必须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着力抓好节油节电工作,缓解石油、电力供需紧张矛盾,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二、切实抓好节油节电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抓好节油节电工作,必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当前要突出抓好车辆船舶、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空调冰箱、照明、办公、建筑等重点领域节油节电工作。

  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节油节电作为当前宏观调控和节能工作的重点,摆在突出位置,把节油节电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要强化用能单位责任。用能单位要遵守节油节电有关 、严重浪费油电的行为。

  40.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节油节电,落实强制采购节油节电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节油节电产品。要把节油节电情况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1.深入开展节油节电全民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开展节油节电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坚持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4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以节油节电为重点的宣传活动,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各类媒体要开设节能专栏、专题,解读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普及节油节电知识。在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举办节能知识专题讲座,将节油节电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实践培训体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节油节电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43.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节油节电工作,把节油节电作为抓好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要求,把节油节电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44.省经贸委(省节能办)要加强对节油节电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节油节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价局、济南电监办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节油节电相关领域的信息、技术优势,为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开展节油节电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45.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节油节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为节油节电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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