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信息产业部
文 号:信计资检字[2006]03号
发布日期:2006-2-5
执行日期:2006-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为落实《 ,请按规定格式统一填报。
(三)为掌握各地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请各地方资质办在年度监督检查结束后,将本次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于2006年7月10日前报至部资质办。
(四)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如期顺利完成。
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