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是人生大事,可你知道吗?就算签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手里握着入住通知书、物业费收据,遇到房屋查封时,也可能没法证明房子是你 “合法占有” 的!最高法近期公布的一则典型案例,就把这个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点说透了,所有购房者都该警惕!


一、案件核心:有收据没原件 + 转账记录,法院不认可 “合法占有”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很明确:购房者称自己在法院查封房屋前就已经买下并实际入住,提交了入住通知书、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还有水费单、电费单、物业费收据等一系列材料,请求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但最高法审查后,直接驳回了再审申请。关键原因只有一个:购房者没提供物业费、水费、电费的银行转账记录和缴费凭证原件。
法院明确指出,这些缺失的材料,恰恰是证明 “合法占有” 的核心 —— 仅靠收据、通知单等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不足以证明购房者在房屋被查封前就已经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




二、为啥非要 “转账记录 + 原件”?不是法院较真,是证据要够硬


可能有人觉得 “有收据就行,何必这么麻烦”,但在法律层面,这两类材料缺一不可,原因很实在:
避免证据造假:收据可能存在补开、伪造的情况,而银行转账记录是资金实际支付的直接证明,能印证费用确实已经缴纳,不是空口无凭;
原件是法定有效凭证:缴费凭证原件(如水电气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是官方出具的正式单据,法律效力远高于复印件、照片或单纯的收据,是 “实际入住使用” 的最直接证据;
形成完整证据链:购房合同证明买卖关系,转账记录证明房款和生活缴费已支付,缴费原件 + 入住协议证明实际占有,只有这些材料齐全,才能在纠纷中站稳脚跟。


三、购房者必看:3 个关键提醒,守住房子的合法权益


这则案例给所有买房人提了醒,尤其是在房产交易、入住使用的关键环节,这 3 件事一定要做好:
1. 所有缴费凭证,原件 + 转账记录都要留
不管是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还是装修押金、维修基金等,务必保留两个核心材料:一是银行转账记录(别用现金支付,转账时备注清楚 “XX 房 XX 月物业费”);二是缴费凭证原件(发票、官方收据等),不要随意丢弃,最好专门归档存放。
2. “合法占有” 的证据,不止是合同
想要证明自己在查封前就合法占有房屋,光有购房合同和房款支付凭证不够,还需要补充这些材料:入住通知书、装修协议、物业服务协议、日常缴费记录(至少连续 3-6 个月,证明持续使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 遇到查封别慌,先查自己的证据是否齐全
如果遇到房屋被查封的情况,想要主张 “排除执行”,先核对自己是否满足法律要求:合同签订在查封前、房款已足额支付、已合法占有房屋、房屋未备案不是自己的过错。其中,“合法占有” 的证据是否齐全,往往是胜负关键。


